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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入学流程
咨询→选择专业教师确认就读时间→填写学员信息表→阅读入学须知→缴费→领取收费凭证及考勤卡→正式入学
二、退费规定
1、退费每位学员如需办理退费,本校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《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( 辽物价发[2007]89号文件)执行。
退费规定如下: 学期在一个月和一个月以上 1)学生于开课三日内(含三日)退学的,退还全部费用。 2)超过三日不足半期的,退还半费。 3)超过半期的,不予退费。 学期在一个月以下 1)学生于开课二日内(含二日)退学的,退还全部费用。 2)超过二日的,不予退费。
2、集体课因校方原因,未能开课的,学生凭原始付费凭证,校方予以全额退费。
三、课型及课时安排:单独课:每课时40分钟、45分钟、60分钟
一对二:2人/45分钟
小组课:3人/40分钟、4—10人/60分钟
集体课:10人以上/60分钟
四、转班、插班、合班、撤班
1、转班——学员因时间冲突、学习困难等原因需转班的,须向学校提出申请,在带班班主任老师协助核准后方可转班;
2、插班——A、学员经测试或试听后,根据学生具体情况与任课教师建议安排合适的班级插班;
B、 插班生可扣除未上课课时费用,如需补课单独缴纳补课费用。
C、集体课每班4--6人(电子琴除外),如遇班级人数低于4人,校方有权决定安排学生插班,并班。
3、合班、撤班——当班级人数少于4人时,学校有权将该班撤班或合班。
五、请假、补课
1、集体课不接受请假,个别学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上课,学费正常计费,下次上课时教师在课堂上补课,学费不做顺延。
2、单独课学员需提前一天向学校请假,并自行通知教师并与教师协商本月内补课,未向学校请假无故缺课的,学校将视其为旷课,不再安排补课并不退费。
六、物品管理
1、在学校上课期间,学员及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、物等贵重物品。学校对学员及家长的任何钱、物的丢失不负任何责任。
2、在校上课期间应爱护教学用琴及设备。
七、教师更换
学校因老师合同期满、学员合班、拆班、撤班等特殊原因有权更换老师。八、劝退
如遇学员(家长)有以下行为,情节严重者,学校有权劝退该学员:
1、学员不遵守学校规定,不服从学校、教师管理,打骂同学、破坏公物、上课吵闹等严重影响其他学员正常学习的;
2、学员家长不遵守学校的规定,在学校吵闹,辱骂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,拉拢其他家长诋毁学校,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。
九、假期课程安排
遇节假日、寒暑假等假期,学校会根据政府统一安排调整上课时间。
十、安全
家长有责任、有义务培养与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,并配合学校进行安全管理。